所谓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在路口不管红绿灯凑够一拨人就走。近期北京将整治行人违法明确纳入秩序整治重点。
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10元罚款:
一、违反交通信号、未走人行道或未按规定靠路边行走的。
二、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,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。
三、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行人进入路口的。
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20元罚款:
一、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。
二、在人行道、人行横道上骑行的。
三、行经人行横道未避让行人的。
四、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进入路口的。
市交管局副局长陈龙波介绍,此次重提对行人违法严管,不会是“运动式”执法,“交通秩序整治要形成常态化,效果出来以后力度不减,才能保证交通陋习逐渐改善。”
与此同时也将改善行人过马路条件,例如给行人过马路造成一定影响的路口,交管部门将进行相应改造,将原有的一次过街形式改造为二次过街形式,即在路口半程位置设安全岛。针对较宽的路口通过增设多组信号灯。
最重要的是罚款不是目的,目的是要大家形成好的习惯,这就需要配合社会管理,发动更多人自觉加入交通管理,形成良好社会氛围。